南宁学院关于对2022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相关材料的公示
  • 发布时间:2022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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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设本科专业2022度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高教〔2022〕42号)文件要求,经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,认定本校3个参评专业(视觉传达设计专业、工程审计专业、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)合格,现对自评材料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:2022年9月27日-2022年10月3日。如有问题,请反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,联系人及电话:韩徽,0771-5815557;罗恒,0771—5815185,电子邮箱:gxgjc@126.com,地址: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1908室,邮编:530021。

附件:1.南宁学院2022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、数据表(视觉传达设计专业)

    2.南宁学院2022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、数据表(工程审计专业)

    3.南宁学院2022年新设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、数据表(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)


南宁学院质量评估办公室

2022年9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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